雄安项目公示
雄安站CEC停车场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近日,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了《雄安站CEC停车场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公告如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安站CEC停车场项目根据《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同意开展雄安站CEC停车场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改发(前期)〔2019〕120号)批准开展招标工作,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南北停车场总占地面积约16.7万平米其中南侧停车场北至E4路、南至E23路、西至N4路、东至N6路,用地面积约8.8万平方米;北侧停车场北至E2路、南至E3路、西至N3路、东至N5路,用地面积约7.9万平方米。主要建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服务用房、设备用房、物流场地和与雄安站连廊工程及安全、监控、景观绿化等附属设施。

 

2.2项目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4502.6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9139.23万元。

 

2.3本项目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核通过之后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0年6月3日,计划交工日期为2020年12月30日,其中通道主体结构2020年9月30日完工,2020年10月30日具备使用条件,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自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2.4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雄安站CEC停车场项目(含建筑、市政、结构、基坑支护、设备、电气、水暖、装修、智能化、景观、照明、交通)所涉及的勘察、测绘、物探、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技术交底、施工配合、竣工验收)、施工、缺陷修复及数字化模型(BIM、CIM)建设及应用、涉铁工程安全性评估,详见工作量清单。

 

2.5 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须同时具备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测量和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和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须同时具备

 

①投标人近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签订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倒算5年)独立完成1项综合枢纽的交通配套工程、公交场站类、停车场工程类的设计业绩(投资金额不少于15000万元);

 

②投标人近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签订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倒算5年)独立完成1项综合枢纽的交通配套工程、公交场站类、停车场工程类的施工业绩(投资金额不少于15000万元)。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1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4)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1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施工负责人最低要求:1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兼任。

 

(6)财务要求:提供2016年度至2018年度或企业成立至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① 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按照《中国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安全质量履约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雄安集办发〔2019〕65号)的有关要求被拒绝参与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http://www.chinaxiongan.cn)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

 

② 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 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④ 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⑤ 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⑥ 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⑦ 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⑧ 上述④、⑤、⑥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招标公告3.1款基本资格条件和3.2款(6)、(7)项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与实施;

 

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及业绩;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评审依据;

 

③勘察和设计工作必须由同一家单位承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4月17日至2020年04月22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 时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庄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二层招标十六部持:①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②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联合体协议书(如有)、④“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投标人已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312-5671238),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投标人应先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已完成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注册。网上提交相关信息和资料后再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进行审核(地点: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档案状态栏变为有效。投标人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步骤后,即可按4.1款要求进行现场购买招标文件。(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使用操作咨询电话:0312-5671238)。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特别说明: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推荐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可将4.1款要求资料、招标文件汇款凭证扫描件及招标文件领取记录表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kjypm16.163.com邮箱,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1个工作日内寄送招标文件。

 

户  名: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万柳支行

 

账  号:332456035098

 

投标人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招标文件费。

 

投标人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邮件内容含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文件邮寄地址。

 

以电子邮件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自行承担全部后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5月27日9时30分,地点为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一层开标室(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大楼西南侧大楼一层,投标人在河北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P1停车场换乘园区免费摆渡车进入园区再步行前往,建议提前前往)。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7. 特别提示

 

各投标单位充分考虑疫情影响,务必重视疫情防控,自行做好投标各项保障工作。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容城县容美路2号

 

邮    编:071700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312-609802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庄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

 

邮    编:100089                                      

 

联 系 人:孙立翔、李佳佳、隗瑶、张爽     

 

电    话:010-82575731-810            

 

传    真:010-82575840                

    

电子邮件:kjypm16.163.com          

  

网    址:http://www.bkpm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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